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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3年11月20日 09:02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学院发展实际情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编制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本学年度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通过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网对社会发布。学校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培养人才、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等方面尤其注意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为保障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

    1. 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我校机构设置情况,将“清单”所列事项逐一对应到相关职能部门,并明确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二是对“清单”各事项对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备案,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交流;三是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工作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建立了“学校党委领导,党政办公室负责,工会参与,纪检审计部门督查”的工作机制。

    2.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践行“让信息多跑路、师生少跑腿”的理念,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创新信息公开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官网、官微、微信视频公众号、协同办公系统(OA)、钉钉办事大厅的作用,加大党务、院务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发布信息的范围,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

      (三)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学校着力推动师生、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广度。紧紧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将学校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学年工作计划、学年考核、干部任免、津贴分配等涉及发展大局和师生切身利益相关事项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保障全力服务学校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

      二、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及教代会制度建设情况

      2022-2023学年度,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主动公开学校相关信息。

      (一)基本信息

      学校的基本信息均在校园网主页(http://www.cvit.edu.cn/。)及信息公开专栏中予以公开。包括学校概况、院系设置、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科研工作、招生工作、就业工作、国际交流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等。主要公开平台:http://www.cvit.edu.cn/index/kxlj/xxgkzl.htm

      )党务公开

      1.党委信息。为强化党内监督,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增进党内民主,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网站、QQ工作群、电话、传真、会议等渠道主动公开工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师生的监督,不断提高党委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2.组织工作。学校干部任前公示、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结果等信息均依规在学校内部公开。

      3.宣传工作。通过学校官网、官微、电子屏幕等渠道开展学院宣传工作,传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光辉形象和崇高理想,推动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遵循公正客观的报道原则,及时发布权威、准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提高宣传效果。同时,对各类比赛及典型人物推荐及时在学院内网公开公示。

      校务公开

      1.人事信息公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人才引进、外事出访等工作,通过官网等渠道在规定时间予以公开。一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才录用原则,在相关高等院校就业网、人社局网站等媒体发布人才年度需求信息,对拟聘工作人员进行聘前公示;二是及时公开师资培养等信息和政策,对拟认定的双师素质教师、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进行公示;三是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要求、指标和政策,规范专家遴选、评审程序、结果公示等环节,对评审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评后公示。主要公开平台:人才招聘-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cvit.edu.cn)师资队伍-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cvit.edu.cn)

      2.招生就业信息。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渠道内予以信息公开。招生就业信息均在校园网主页招生工作、就业工作专栏中进行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信息网和单独招生专栏,内容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专业介绍、考试大纲、入学须知和热点问答,对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各学院、学科、专业、师资情况、各类别与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公开及宣传。主要公开平台:招生信息网(cvit.edu.cn)就业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概况、创新创业、新闻公告、招聘信息、生源信息、监督举报、政策法规和校友会板块组成,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包括专场招聘会、双选会、就业流程等,同时对于就业相关新闻、最新政策都有相关信息公开宣传,主要公开平台:长职就业信息网(cvit.edu.cn)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文件均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在物资及仪器设备采购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学校关于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的规章制度,实施计划、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监督等主要环节的相对有效分离,对招标全过程做好记录,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归档。在招标和采购工作中始终保证信息公开畅通,依据上级部门的审批,完成年度专项经费及校内预算资金所购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任务。所有采购项目均在政府采购网上、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上及时公布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财务管理制度,均公布在财务处的网站上,以便教师、员工的查阅及政策的执行。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有关治理乱收费工作文件精神,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等学校收费政策,切实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坚持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依据收费许可证和服务性等收费的内容,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以公示墙、告示栏、校报、校园网、招生简章、学生手册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等有关事项向学生公示。主要公开平台:财务处(cvit.edu.cn)

      4.教学质量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均在校园网主页和“教学工作”中及《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年度质量报告》中进行公开,主要公开平台:人才培养质量年报-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cvit.edu.cn)。专业设置在校园网主页教务处专栏中进行公开。主要公开平台:教育教学-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cvit.edu.cn)

      5.科研管理信息。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科研平台建设、学术活动等均在科研信息网公开。主要公开平台:科研概况-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cvit.edu.cn)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规章制度,每年学校都进行修订,并编制学生手册,发放给每名学生,让学生学习掌握。同时,以上规章制度也通过《规章制度汇编》、学生处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主要公开平台:http://xgzx.cvit.edu.cn/

      7.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均在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布。主要公开平台:http://iec.cvit.edu.cn/

      8.创新创业工作信息。师生创新创业比赛、培训交流等工作军政双创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布。主要公开平台:双创学院-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cvit.edu.cn)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做好对公开信息逐条审核,确保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教代会制度建设

      加强民主管理的参与度,健全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发展建设,将学校改革方案、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等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使教代会成为教职工建言献策、共谋发展的平台,成为学校重要信息公开、信息交流的载体。

      三、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未收到关于学校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

      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

    2023年,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形式途径,不断压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持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基本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提升了学校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尽管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少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

    1.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清单》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全面、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让主动公开成为常态。结合学校有关工作实际情况,拓展、更新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全面性、有效性、时效性。特别是对于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招生、财务、人事等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能。在继续认真落实《清单》要求的基础上,探索主动公开事项内容、属性和范围,充分考虑教职工、学生的信息需求,充分运用新媒体,通过党员大会、教代会、工代会等各类渠道,全面及时公开学校改革发展重要工作情况,加强各类通知、通报等信息公开基本载体建设。主动做好各类政策宣传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注重广大师生的意见反馈和诉求回应,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3.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标准、流程。从依法办学治校的全局出发,创新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性、规范性。进一步增强监督考核,完善顶层设计,优化信息共享,提高公开信息报送的效率和质量。

    2023年11月